里克弑君

春秋 鲁僖公九年,讲到晋献公死后,大夫里克发动政变连杀两位新君的事情,原文如下:

(九年)冬,晋里奚克杀其君之子奚齐。

(十年春)晋里克弑其君卓及其大夫荀息。

但有意思的是,奚齐被称为“其君之子”,是被“杀”;而卓却被称为“其君”,是被“弑”。同样是晋献公的儿子,同样继位,为什么待遇却完全不同呢?

按左传,晋献公九月去世,十月里克在灵棚杀死奚齐,荀息立卓安葬晋献公,十一月,里克又在朝堂上杀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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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解释说,晋用夏历,夏历十一月已经是周历元月,所以卓被杀时已经逾年,逾年改元也就意味着正式继位,跟里克之间已经是君臣关系,所以春秋用“弑”。

这个说法颇为牵强,以前文章已多次说过左传记载晋史用夏历值得商榷,即使晋史用夏历,鲁用周历自然认为已经逾年,但晋用夏历却还没有逾年,这时候鲁史官遇上晋史官岂不是要闹笑话?

鲁史官:听说你们国君又被杀了啊

晋史官:哪儿有国君被杀啊?被杀的两个都是先君之子

鲁史官:卓怎么不是国君,已经逾年了啊

晋史官:你们周历当然逾年了,我们用夏历才11月,你们凭什么要我们的历史被逾年!!!

那怎么解释这两种待遇的不同呢?

所谓国不可一日无君,先君死新君就已经继位为君。逾年才改元,但改元与否并不影响继位,否则先君正月去世,三月而葬,要等明年新君才能继位,那从四月开始,这个国家岂不是没国君了?

所以奚齐和卓两人都是晋国的正式国君。但两人的区别在于,奚齐在灵棚被杀,也就是说还在丧礼中,晋献公还未下葬;而卓在朝堂上被杀,说明晋献公已经下葬,葬礼结束。所以奚齐虽是国君,但献公未下葬,称他为“其君之子”其实是强调他的丧主身份。周代最重葬仪,接待在丧中的人,规格、待遇、方式都与普通人不同,强调奚齐的丧主身份,实际上是提醒他人莫要失礼。

同样的,宋桓公死在鲁僖公九年三月,葵丘会时仍未下葬,宋兹父代表宋国参会,虽然被称为宋子(类似其君之子),但已经是国君待遇了。这从春秋纪录的各国顺序宋兹父仅在周公和齐桓公之后可以推断,同样的左传在九年还提到宋兹父继位后任用目夷宋国大治也证明了上面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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